化学检验工职业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质监局对化学检验人员的有关规定,同时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含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产品)检验人员的要求:化学检验工应取得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提高化学检验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服务企业,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与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将联合在东莞分期分批举办化学检验工职业技能考前培训班。 培训时间为2015年1月5日-9日,共计5天。 
     请各有关单位安排相关人员参加鉴定,经鉴定合格者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具体培训安排详见附件
附件: 化学检验工培训.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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