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食品出问题 拟网站先赔

法制晚报讯(记者 李晓雨)102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

《送审稿》中增加了食品网络交易监管制度等方面的详细规定,并提出了网购食品出问题,网站先行赔的办法。

《送审稿》中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并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未履行法定义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赔付。

无论消费者在哪一网络交易平台购买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该交易平台都有连带责任。在对该食品进行调查验证前,该交易必须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以保障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送审稿》还接受意见反馈,即日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chinalaw.gov.cn),以信函和电子邮件spaqchinalaw.gov.cn等方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文/记者 李晓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