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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CNAS-EL- 1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受理要求的说明》网上公示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及人员: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修定了CNAS-EL-1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受理要求的说明》。现将制定的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示,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相关机构和人员如有任何意见,请填写附件3《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并于2021年5月20日前反馈CNAS秘书处。

 

  联系人:武维伟

  电话:010-67105262

  E-mail:wuww@cnas.org.cn

 

  特此通知。

 

 

  附件1: CNAS-EL-1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受理要求的说明》(修订稿) 

  附件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受理要求的说明》修订说明 

  附件3:《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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